题目内容:
李文、赵丹和邱声准备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李文、赵丹作为普通合伙人,邱声作为有限合伙人。现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邱声不能以劳务进行出资,但是合伙协议可以另作约定 B.如果张良想作为普通合伙人加入企业只需经李文、赵丹同意即可
C.邱声向他人转让出资份额,李文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D.邱声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不需要经过李文同意,但是李文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