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由于欠债,被迫委托乙出卖朋友交其保管的手提电脑一部,甲、乙未约定报酬事宜。在乙出卖电脑时,丙表示愿意以市价购买。乙委托承运人丁将电脑送给丙。不料,承运人丁在运输途中,汽车因触到公路上的摆放的一根高压线,导致车毁人伤,电脑也报废不能使用。事后,甲的朋友向甲索要电脑未果,丙也向乙要求再交付同类电脑一部,乙则向丁索要电脑。丁表示,电脑毁坏完全是电力局所致,让乙直接向电力局索赔,同时要求电力局承担因触电受伤的医疗费用。电力局表示,电线接触地面是因为施工检修高压线时,因突起大风所致,据此,电力局可以依据不可抗力免责,因此拒绝赔偿任何损失。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关系?涉及哪些民事责任?
(2)甲的朋友是否有权要求甲赔偿损失?为什么?
(3)谁最终拥有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
(4)丙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什么?
(5)电力局是否应当承担电脑报废的损失和丁的医疗费?为什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