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07年3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0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0.6万元,每件成本为0.4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0.6万元价格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10%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每季末结算。2007年4月1日发出商品。2007年6月8日乙公司实际对外销售2500件商品。2007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2500件,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07年7月2日收到货款。要求:编制甲公司委托代销、乙公司受托代销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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