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深圳市人民政府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阳光政府
(1)全面依法清理、审核行政事项
各区、市直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申报。清理的范围既包括本区、本部门所行使的专门职权,也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共有职权和协助、配合其他部门实施执法行为的职权。 对不能公开或暂时不宜公开的项目,必须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清理过程中涉及机构设立、调整的,要报市、区编制部门审核(2009年1月前基本完成)。 市、区法制部门要对各单位申报的登记项目进行审核。凡无法律依据的,应予以废止;职责不清的,应依法予以确定;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通过并予以备案,其中公共服务类事项要进行适当分类(2009年6月前基本完成)。
(2)设定电子政务标准流程体系
各区、市直各单位制定行政权力行使标准流程。对行政事项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的要求,编制职权目录,制定标准文本和规范的运行流程图,将各项行政权力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个具体机构、岗位和人员,形成标准流程并报市、区法制部门备案。各区、市直各单位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要建立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重点将法定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权限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环境、时间、地点、背景等因素,再分解为若干个不同档次,纳入系统管理。
(3)由市信息办指导、督促市直各单位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规范、统一地址和域名的原则,整合各部门现有信息资源,消除“孤岛”现象,推进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包括内网和外网)系统建设,满足内部办公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需要。
根据市、区财政体制,各区应按照全市电子政务网络的统一规划,建设区级电子政务网络,保证市、区电子政务网络互联互通(2009年9月前基本完成)。
(4)由市法制办审查确定行政权力运行的网上行使身份,报市政府审批。市信息办对每项经过市政府审批后合法保留的行政权力及其标准流程逐一进行编码,未经审查确定编码的行政权力不得上网行使(2009年10月前完成)。 由深圳市建设阳光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区、市直各单位公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全部编码流程,接入政府外网公开透明运行(2009年12月前基本完成)。
问题: 电子政务建设对政府管理的有何重大影响?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