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工业企业2004年开始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元,2005年为155万元元,2004年应税所得为141万元,2005年应税所得为60万元,则2004年和2005年允许在当年应纳所得税前扣除的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费用和加计扣除项目合计分别为( )。
A.2004年扣除费用100万元元,加计费用41万元元 B.2004年扣除费用100万元元,不得加计费用
C.2005年扣除费用155万元元,加计费用77.5万元元
D.2005年扣除费用155万元元,加计费用60万元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