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2011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3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3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相关业务:(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2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1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09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20万元,存人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12月5日,确认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A. 2000
B. 1800
C. 1170
D.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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