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20年6月甲企业发生下列业务: (1)6月10日,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期1年,约定到期本息偿还130万元。此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
(2)6月15日,甲企业向丙企业购买价值50万元的机床一台,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先向丙支付定金20万元,丙收到定金后发货。但双方未约定运费的负担。
(3)6月17日,甲企业与丁公司口头约定,甲将一台挖掘机出租于丁,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4)6月20日,甲企业向戊公司指定的业务邮箱发出公函,请其支付2018年12月31日到期未支付的货款。公函表明若戊公司在收到该函之日起10日内不支付货款,甲企业将通过诉讼解决。
(5)6月25日,甲企业收到为职工租赁的宿舍公寓方的通知,告知该公寓房产因承担担保责任已转让予第三方,原租赁合同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一,说明借款到期时乙公司要求甲企业按照根据该借款合同的利息约定支付利息,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最高利率是多少?请说明理由。
(2)根据资料二,该买卖合同的定金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根据资料二,该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运费负担,该运费应当如何确认支付?说明法律根据。
(4)根据资料三,该租赁合同使用1:3头方式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处理。
(5)根据资料三,该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应当由谁承担?说明法律根据。
(6)根据资料四,甲公司向戊公司发出公函的行为会导致何种法律后果?说明法律根据。
(7)根据资料五,公寓方与甲企业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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