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17 年 1 月1 日,甲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5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10 万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 1 元),授予价格为每股 6 元,当日, 50 名管理人员全部出资认购,总认购款项为 2000万元,甲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甲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9元。激励计划规定,这些管理人员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公司连续服务3年的,所授予股票将于2020年1月1日全部解锁,在此期间离职的,甲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每股6元回购,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甲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甲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股利,2017年度,6名管理人员离职,甲公司估计3年内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10名,当年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1元(限制性股票持有人持有同等分配权利),甲公司2016年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为20000万股。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10000万元;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10元。假定2017年离职人员均在年末辞职,其对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股的影响忽略不计。下列关于每股收益计算的表述正确的有()
(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Ⅰ.甲公司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500元
Ⅱ.甲公司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498元
Ⅲ.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的行权价格为6.000元
Ⅳ.甲公司2017年稀释每股收益为每股0.503元
Ⅴ.甲公司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为每股0.488元
A.Ⅰ、Ⅲ
B.Ⅰ、Ⅲ、Ⅳ
C.Ⅱ、Ⅳ
D.Ⅱ
E.Ⅲ、Ⅳ、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