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2×20 年至 2×21 年,甲公司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有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20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 7500 万元购入乙公司 40%的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20000 万元,账面价值为 19000 万元,差额为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所致,该固定资产剩余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资料二:2×20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将其成本为 800 万元的 M 商品以 1000 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取得后作为存货核算。至 2×20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对外部第三方出售了 30%的 M 商品。
资料三:2×20 年度,乙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3340 万元,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 400 万元(已扣除所得税影响),未发生其他影响乙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交易或事项。
资料四:2×21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出售乙公司 30%的股权,取得价款 7200 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出售部分股份后,甲公司对乙公司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将剩余股权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2400 万元。
资料五:2×21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 2200 万元。
其他资料:假定甲公司和乙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
(“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应写出必要的明细科目)
(1)编制甲公司 2×20 年 1 月 1 日对乙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计算甲公司 2×20 年度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 2×20 年对乙公司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所作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 2×21 年 1 月 1 日出售乙公司股权投资和剩余股权转为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 2×21 年 12 月 31 日对乙公司股票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分录和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