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狄某、邢某及刘某共同出资设立奥普有限公司,其中狄某持股60%,为执行董事;邢某持股20%,为经理;刘某持股20%,为监事。其章程规定单笔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担保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关于该公司的投资和担保,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通过执行董事决议为邢某提供9万元担保 A.通过执行董事决议为邢某提供9万元担保
B.通过股东会决议为狄某的好友提供数额共计60万元的担保
B.通过股东会决议为狄某的好友提供数额共计60万元的担保
C.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某极具潜力的企业投资
C.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某极具潜力的企业投资
D.通过股东会为刘某提供担保时,仅狄某1人同意即通过了股东会决议
D.通过股东会为刘某提供担保时,仅狄某1人同意即通过了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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