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设股东丁其实并未出资,其出资实际上是其朋友马武的,二人曾经签订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马武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丁为名义股东,公司效益日盛。二人因此发生争议,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问的合同无效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问的合同无效
A.丁有权请求确认其与马武之问的合同无效
A.刘文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可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
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马武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
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马武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
B.马武要求丁返还其享有的投资权益,丁以公司股东名册以及登记簿上的自己名字为股东的记载主张其借了马武的钱来投资,法院可以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支持其主张
B.刘文与宋轩之间的协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协议无效
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
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
C.丁见情况不妙,遂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于不知情的牛柳,牛柳可以享有该股权
C.若宋轩未经刘文同意而将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李飞,李飞并不知晓刘文的存在,且其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刘文可以宋轩无权处分为由,主张转让无效
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D.马武有权要求丁赔偿因其处分股权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D.若刘文要求将自己确认为公司股东,提出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知晓其与宋轩之间的代持关系,且其曾经行使股东权利其他股东未提出异议。则对于其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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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