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三人共同商定出资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2015年4月,该合伙企业亏损巨大。5月,见股市大涨,在丙不知情的情况下,甲与乙直接将企业账户中的400万元资金,以企业名义委托给某投资机构来进行股市投资。至6月下旬,投入股市资金所剩无几,丙得知情况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关于甲、乙将400万元资金委托投资股市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A.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B.属于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的行为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C.就委托投资失败,甲、乙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D.就委托投资失败,该受托的投资机构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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