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陈先生2011年取得以下收入: (1)6月出版一本长篇小说集取得稿费50000元。后来由于畅销,该小说由电视制作中心改编成电视剧,取得改编许可费10000元;
(2)7月份为甲县某单位举办讲座取得酬金3000元,在乙县另一单位举办讲座取得酬金30000元;
(3)8月在A国某大学讲学取得酬金折合人民币30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2000元;1o月应邀出国访问B国,举办中国改革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80美元(汇率1:6.8);
(4)与同事李某合著一本专业教材,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其中:王先生分得稿酬12000元,并拿出3000元通过某社会团体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陈先生出版小说的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陈先生出版小说的改编许可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陈先生7月份两次举办讲座取得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计算陈先生取得的A、B两国所得应在我国境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额;
(5)计算陈先生合著专业教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