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位于某县城的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销货物的增值税率为13%,2019年6月发生以下几笔经济业务:
(1)购进货物若干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金额合计为4000000元,增值税合计为520000元;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运费为40000元,取得货物运输普通发票注明运费为10000元、装卸费为200元、运输途中保险费为2000元。
(2)销售货物若干批,取得不合增值税价款合计为8000000元,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收到现金合计为580000元。
(3)上年购进的货物本月用于职工福利的,取得的发票上注明的进价为10000元,市场售价为12000元(进价、售价均为不含增值税,下同)。
(4)上年购进的货物本月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取得的发票上注明的进价为4000元,同类货物的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
甲企业当月经过税务机关认证能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640000
B.645600
C.523600
D.645732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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