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希望购买乙的一辆二手汽车,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成交价为6万元,甲先交1万元试用1个月,如果不出现故障,甲支付其余的5万元,乙负责办理过户手续。甲接受该汽车第10天,在外出途中汽车出了故障,甲将汽车就近放在某汽车修理厂维修。甲找到乙,告知汽车因故障正在修理,并向乙提出退车返款,乙认为买卖合同已经成立,拒绝收回汽车,并要求甲支付余款。双方多次交涉没有结果,甲和乙都拒绝去修理厂取车。双方交涉过程中,乙因急需一笔钱,即向丙提出以汽车抵押借款,丙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由于乙未能按期偿还向丙的借款,丙准备行使抵押权时才知道该汽车被修理厂留置。乙表示无力支付汽车修理费用,丙和修理厂都要求就该汽车的变卖所得优先受偿。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乙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生效?并说明理由。
(2)甲接受汽车后,该汽车的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并说明理由。
(3)乙与丙的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4)修理厂是否可以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5)丙与修理厂谁有优先受偿权?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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