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乙银行向甲公司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用途为技术改造。甲公司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为当地乡政府。乙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将利息75万元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要求:
(1)借款合同没有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该合同的担保是否合法?为什么?
(3)乙银行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为什么?
(4)假如当事人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应当怎么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