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资料一:假设A、B、C三公司共同投资组成ABC有限责任公司。按ABC有限公司的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900万元,A、B、C三方各占1/3的股份。假定A公司以厂房投资,该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为300万元(同公允价值),B公司以价值200万元的新设备一套和价值100万元的一项专利权投资,其价值已被投资各方确认,并已向ABC公司移交了专利证书的有关凭证,C公司以货币资金300万元投资,已存入ABC公司的开户银行。资料二:假定D公司E公司有意投资ABC公司,经ABC三公司协商,将ABC公司变更为ABCD公司,注册资本加到1500万元,ABCDE五方各占1/5股权。D公司需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以取得20%的股份,E公司以价值400万元的一项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价值已被投资方确认,取得20%的股份,协议签订后,修改了原公司章程,有关出资及相关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A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B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一,就ABC公司实际收到C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D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E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