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3年5月,“安娜号”客轮因船员在驾驶船舶中的过失造成客轮与一艘货轮发生碰撞。船上旅客因此遭受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其中部分旅客的行李也在碰撞中受到损坏。事故发生后,途径此海域的“亚历山大号”、“冥王号”货轮先后对遇险的“安娜号”客轮进行了救助。为修理船舶以便继续航行,“安娜号”开进附近的港口。后船上旅客提出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请求,“亚历山大号”、“冥王号”提出了救助款给付请求,“安娜号”船员也就拖欠的2003年4月份的工资提出给付请求。本案中,如果有关人员主张船舶优先权,则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应依照哪一顺序受偿?①旅客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②旅客的财产损害赔偿请求;③“亚历山大号”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
④“冥王号”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⑤船员的工资给付请求( ) A.①②③④⑤
B.③④⑤①②
C.⑤①④③②
D.④③⑤①②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