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市甲公司2007年度发生以下事项:(1)甲公司欠缴税款后,将价值150万元的设备以20万元价格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已知甲公司欠缴税款的情况下仍受让该设备,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遭受损失为由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转让行为,甲公司认为转让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税务机关无权干预。
(2)甲公司2007年11月10日应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当天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支票时出票日期却写成2006年11月16日,乙公司提出异议后,甲公司财务人员在该支票上直接更改了出票日期乙公司在办理结算时,银行不予接受该票据。
(3)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购买办公用品的一张发票的票面记载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相符,于是要求开出该张发票的乙公司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乙公司及经办人员的印章。
(4)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将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负担的房租发票进行了财务处理,并将该发票复印加以说明后交由丙公司作为丙公司财务处理的依据。
(5)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因病临时离职,由张某接替王某的工作并办理了交接手续,公司在财务检查巾发现王某处理的账目中存在着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情况,公司认为张某已接替王某,应由张某承担法律责任。
要求:
(1)税务机关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银行不予接受乙公司提交的支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会计王某处理由甲、丙两个单位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会计王某处理由甲、丙两单位共同负担费用的原始凭证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