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临南段河道疏浚工程,疏浚河道总长约5km,涉及河道底宽150m,边坡1:4,底高程7.90~8.07m。该河道疏浚工程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包含 7 个分部工程(河道疏浚水下方为 5 个分部工程,排泥场围堰和退水口各 1 个分部工程)。其中排泥场围堰按 3 级堤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 1: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法人向主管部门?交本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事件 2:排泥场围堰某部位围堰存在坑塘,施工单位进行了排水、清基、削坡后,再分层填筑施工,如图 5 所示。
事件 3:河道疏浚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对某单元工程进行了质量评定,如表 5 所示。
事件 4:排泥场围堰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其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后,施工单位报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了备案。
事件 5: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成立了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
评定组由 4 人组成,其中高级工程师 2 名,工程师 1 名,助理工程师 1 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现评定组织工作存在不妥之处并予以纠正。
【问题】
1.根据《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 2014 年第 46 号),指出事件1 中不妥之处;说明主体工程开工的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2.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指出并改正事件 2 中图 4 中坑塘部位在清基、削坡、分层填筑方面的不妥之处。
3.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指出事件 3 表 4 中 A、B、C、D 所代表的名称或数据。
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指出事件 4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的程序。
5.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有关规定,指出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织工作的不妥之处,并?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