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郎某因受贿罪被甲市乙区法院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乙区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以下关于该案第二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A.第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乙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B.乙区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C.第二审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20日内查阅完毕,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C.第二审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检察院查阅案卷,检察院应当在20日内查阅完毕,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检察院接到开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第一审法院和当事人
D.检察院接到开庭通知后不派员出庭,且未说明原因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检察院撤回抗诉处理,并通知第一审法院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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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