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甲与某乙系在国家机关工作的同事,平时有隙。为报复某乙,某甲向公安机关作虚假匿名举报,诬告某乙曾在-歌厅嫖娼,有“陪侍女”某丙为证。公安机关调查时,某丙对此作了虚假指证,某乙因而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分。在公安机关查处某乙的过程中,某甲在公开场合多次渲染某乙嫖娼的“事实”。对某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
诬告陷害罪 B. 报复陷害罪
C. 诽谤罪
D.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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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