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资料一:假定甲、乙、丙三家公司共同投资组成甲乙丙有限责任公司。按甲乙丙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规定,注册资本为900万元,甲、乙、丙三方各占三分之一的股份。假定甲公司以厂房投资,该厂房原值500万元,已提折旧为300万元,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是300万元(同公允价值);乙公司以价值200万元的新设备一套与价值100万元的一项专利权投资,其价值已经被投资各方确认,并已向甲乙丙公司移交了专利证书等有关凭证;丙公司以货币资金300万元投资,已存入甲乙丙公司的开户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 资料二:假定丁公司和戊公司有意投资甲乙丙公司,经与A、B、C三家公司协商,将甲乙丙公司变更为甲乙丙丁戊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甲、乙、丙、丁、戊五方各占五分之一的股权。丁公司需要拿出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以获取20%的股份;戊公司用价值400万元的一项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价值已经被投资各方确认,取得20%的股份。协议签订之后,修改了原来公司的章程,有关出资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要求:
(1)根据资料一,就甲乙丙公司实际收到甲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一,就甲乙丙公司实际收到乙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一,就甲乙丙公司实际收到丙公司投资时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丁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二,编制实际收到戊公司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