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承包人参与一项工程的投标,在其投标文件中:基础工程的工期为4个月,报价为1200万元;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为12个月,报价为3960万元。该承包人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中规定,无工程预付款,每月工程款均于下月末支付;提前竣工奖为30万元/月,在最后1个月结算时支付。
签订施工合同后,该承包人拟定了以下两种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1)开工前夕,采取一次性技术措施。可使基础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需技术措施费用60万元。
(2)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的前6个月,每月采取经常性技术措施,可使主体结构工程的工期缩短1个月,每月末需技术措施费用8万元。
假定贷款月利率为1%,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合同规定收到工程款。现值系数见表2-1。
问题:
1.若按原合同工期施工,该承包人基础工程款和主体结构工程款的现值分别为多少?
2.从承包人的角度优选施工方案,并说明理由。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