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公司为上市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A公司每年会计利润总额均为30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有关资料如下:(1)A公司于2×1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800万元的X设备一台,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企业在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与会计上相同。
(2)A公司于2×10年12月31日购入价值600万元的Y设备一台,当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5年,无残值,因该设备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税法规定允许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计提折旧,该企业在计税时按3年计提折旧,折旧方法和净残值与会计上相同。
(3)2×12年11月1日,因操作失误,X设备出现故障,A公司于当日将该设备停用,对其进行大修理,2×12年12月底,该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大修理完成,共发生相关修理支出60万元。按照所得税法有关规定,A公司计税时将这部分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2×13年1月1日起,按尚可使用年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列摊销额。
要求:
分别计算A公司2×11年至2×13年的各年度的递延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