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李斌(住北京市海淀区)和杜军磊(住北京市东城区)两人关系很好,2003年8月,李斌想开一家五金批发店,因资金不够向杜军磊借款8万元。两人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李斌应当于一年后还钱,还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31日。除此之外,两人再无其他债务纠纷。2004年9月2日,杜军磊来到李斌的五金批发店,当着众人问李斌为什么还不还钱。李斌觉得杜军磊当着众人的面讨债的做法让自己丢了面子,于是赌气说:“我没有借你的钱,不要瞎说!”杜军磊于是准备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请回答:
(1)杜军磊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当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2)如果李斌收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拒不还钱,并提出理由说:本来是要还钱的,但杜军磊太不给面子,不顾兄弟情意,所以他不仁我不义,我也不还钱。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李斌及其家人拒不接收法院送达的支付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