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8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

A.B.C.D.E.F.G为某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A.B.C.D.E.F出席了2008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会议,G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的一项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严重损失。董事A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但未将异议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是()。A.董事ABCDEFGB.董事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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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出血的法医学意义在于:()

皮下出血的法医学意义在于:()A.指示受伤部位B.推断致伤物体C.分析案件性质D.判定损伤时间E.认定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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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A.专业教育B.基础教育C.中等教育D.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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