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4年5月5日至2006年5月5日 B.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25日
C.自2004年5月5日至2005年5月5日
D.自2004年5月5日至2024年5月5日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