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2年4月,陈明发起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陈明为法定代表人,公司专门从事绿色食品开发,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为增加产品开发力度,拟新增资本100万元,陈明以个人名义分别与张巡、李贝洽谈,该二人均有意愿认缴全部新增资本,加入公司。陈明遂先后与张巡、李贝二人就投资事项分别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巡在签约后第二天,即将款项转入陈明个人账户。2012年11月5日,公司完成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0万元,陈明任公司董事长,而张巡的名字则未出现在公司登记的任何文件中。李贝虽名为股东,但实际上是受刘宝之托,代其持股(双方签有股权代持协议),李贝向公司缴纳的100万元出资,实际上来源于刘宝,双方签订有委托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公司股东是刘宝而非李贝,李贝应将从公司分得的红利移交给刘宝。
2014年6月,因产品开发屡次失败,公司陷入资不抵债且经营无望的困境,遂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法院所指定的管理人查明:第一,陈明尚有50万元的出资未缴付;第二,陈明的妻子葛梅梅本是家庭妇女,但自2014年1月起,却一直以公司财务经理的名义,每月自公司领取奖金4万元。
关于本题中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经过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B.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仅需董事会表决通过即可
C.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由股东会表决,而且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D.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由股东会表决,而且须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2/3通过
E.公司注册资本由股东会表决,而且须经公司全体股东的2/3通过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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