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报载,在1998年5月16日至5月19日的四天三夜中,四川省阆中市水观镇农民李茂润连续遭到一名叫郑国杰的疯子的追杀。其间,几次到水观镇派出所求救,遭到拒绝。5月19日晚,疯子又来骚扰,李茂润在躲避中从自家的二楼跳下,腿被当场摔断,经鉴定为八级残废。事发后,李茂润认为,遭疯子追杀是造成他残废的主要原因,而水观镇派出所的干警没有履行保护人民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职责,因此向阆中市法院提起诉讼,状告阆中市公安局不作为。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题:
李茂润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 ) A. 自阆中市公安局接到履行保护人身安全的请求之日起60日内
B. 自阆中市公安局拒绝履行保护人身安全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
C. 自阆中市公安局接到履行保护人身安全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
D. 不受限制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