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混凝土搅拌机的生产企业在2008年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将全年会计利润500万元按税法规定调整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以下几项业务尚未进行调整:(1)4月,该企业购入机器设备一台,购置总成本80万元,使用期为10年,支出全部计人当期费用。(残值比例按5%);
(2)6月,该企业为解决职工子女上学问题,直接向某小学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3)7月,该企业将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贷款利息10万元计人当年财务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4)12月,该企业购进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一台,购置价格300万元。该设备符合设备抵免的相关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以及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网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当年设备折1日税前扣除额;
(2)计算该企业当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额;
(3)计算该企业当年建工程贷款利息税前扣除额;
(4)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