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2月,广州宝丰贸易公司向黄埔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耐克”牌运动鞋(美国耐克公司已于2001年向海关总署就“耐克”商标申请过知识产权备案)。申报当天美国耐克(中国)公司称该货物为假冒商品,向黄埔海关申请扣留了该批货物。经过黄埔海关工作人员的查验,宝丰公司的“耐克”运动鞋均为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耐克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海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没收了该批货物。根据上述案例,选择回答题:按照我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要获得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申请,提交的备案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____。
A.“耐克”商标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注册地或国籍 B.商标的名称内容及相关信息
C.该商标的许可行使状况
D.合法使用该商标的货物名称、产地、进出口商、主要特征等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