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共用题干实验室观察某治疗方法对移植性肿瘤的疗效,以生存日数作为分析指标,实验组观察10例,秩次和为170;对照组观察12例,秩次和为83。欲比较两组生存日数有
At the age of 16,he worked for______.
At the age of 16,he worked for______.A.his brother B.himself C.his father && D.
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第28处。
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第28处。A.“die” B.“death” C.“sleep” D.“down”
对于戊型肝炎,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
对于戊型肝炎,以下哪一项是错误的A.其病原体为HEV B.以粪一口传播途径为主 C.经水传播常引起暴发流行 D.孕产妇的发病率、病死率均高 E.无明显的季节性
辩证的否定是( )。
辩证的否定是( )。A.事物的自我否定 B.事物发展的环节 C.事物联系的环节 D.扬弃
第32题的正确答案是_____________.
第32题的正确答案是_____________.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在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287家存在预计负债,占18.28%,这287家上市公司2
下列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人口迁移流向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
下列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人口迁移流向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A.欧洲由人口迁出区变为迁入区 B.拉丁美洲由人口迁出区变为迁入区 C.西欧、北美由人口
(1)水库边钓鱼(2)送交水库管理处(3)小明放暑假(4)放归水库中(5)捉到一只百年乌龟
(1)水库边钓鱼(2)送交水库管理处(3)小明放暑假(4)放归水库中(5)捉到一只百年乌龟A.1—3—5—2—4 B.5—3—4—2—1 C.5一l一3—4—2
检验完工产品质量作业的次数属于( )。
检验完工产品质量作业的次数属于( )。A.资源动因 B.业务动因 C.持续动因 D.强度动因
关于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关于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鉴定人、勘验人不适用回避制度的规定 B.在法庭辩论终结时提出回避申请,不会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C.
面向对象技术的复杂对象构造能力突破了关系模型的第___________范式的限制。
面向对象技术的复杂对象构造能力突破了关系模型的第___________范式的限制。
以下关于数据的逻辑结构的叙述中,( )是正确的。
以下关于数据的逻辑结构的叙述中,( )是正确的。 A.数据的逻辑结构是数据间运算关系的描述 B.树形结构是典型的线性结构 C.数据的逻辑结构分为线性结构和非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两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
赵向杨借款1万元,约定一年后还清。但两年过去,赵仍未还款,杨多次索要未果,向某县人民法院起诉。法庭调查时,杨无法提供赵写给他的借条,只有第三人李向法院提供证言称
ABC公司无优先股,去年每股收益为5元,每股发放股利1元,留存收益在过去一年中增加了500万元。年底每股净资产为30元,
ABC公司无优先股,去年每股收益为5元,每股发放股利1元,留存收益在过去一年中增加了500万元。年底每股净资产为30元,负债总额为3000万元,则该公司的权益乘
可摘局部义齿固位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丕包括( )
可摘局部义齿固位体必须具备的条件丕包括( )A.有固位作用 B.对基牙不产生侧向力 C.必须选用同种类型的卡环 D.显露金属要少 E.不损伤口内的软硬组织
大补阴丸中既能填精补阴,又能制约黄柏苦燥的药物是
大补阴丸中既能填精补阴,又能制约黄柏苦燥的药物是A.熟地黄 B.龟板 C.知母 D.猪脊髓 E.山茱萸
根据选项,回答题。 A.数目最多,舌尖部较多,体积较小,略呈锥体状 B.体积最大,约10个左右,沿界沟的前方排列成一行
根据选项,回答题。 A.数目最多,舌尖部较多,体积较小,略呈锥体状 B.体积最大,约10个左右,沿界沟的前方排列成一行 C.位于舌侧缘的后部,在人类仅有5~8条
甲国船东的方便旗船乙国籍“德拉号”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两船员在船舱内斗殴。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
甲国船东的方便旗船乙国籍“德拉号”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两船员在船舱内斗殴。依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A.丙国通常依两船员的请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