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南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11月3日,从新世纪公司购入甲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数量20000千克,单价10元,不含税价款200000元,增值税为34000元,另外对方代垫运杂费2000元。甲材料当日已经验收入库。南光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2)11月3日,从银行借入期限为6个月的借款2000000元,款项已存入本公司开户行。
(3)11月4日,办公室主任王世坤出差归来报销差旅费8000元,交回多余现金2000(原预借差旅费10000元),现金已收讫。
(4)11月6日,销售给大华公司A产品1000件,单价500元,不含税价款为500000元,
增值税为85000元。收到大华公司当日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一张,面值585000元,期限3个月。
(5)11月8日,以银行存款10000元向希望工程捐款。
(6)11月10日,收到宏光公司投资款1000000元,已存入银行。
(7)11月15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财产保险费1000元。
(8)11月20日,因购买材料于2012年6月20日开出商业汇票到期,南光公司通知其开户银行以银行存款120000元支付。
(9)11月22日,收到光华公司前欠货款200000元,存入银行。
(10)11月23日,从银行提取现金37000元备发工资。
要求:根据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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