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叶某、胡某共同放火一案由S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判处叶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胡某有期徒刑12年。判决宣告后,二被告人没有上诉,s市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上诉期满后,s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将胡某送交监狱执行;并报请M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叶某死缓案件,但仅报送了叶某犯罪部分的诉讼案卷和证据。M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审判员李某对此案进行了复核,李某通过书面审查的方式,仅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和证据。经过复核,审判员李某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叶某是案件主谋,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犯罪后果,原判决量刑过轻,因此决定提审该案。M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以提审方式改判叶某死刑立即执行。请问:本案的死刑复核过程中存在哪些程序性错误?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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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