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 销售A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款160万元,因对方延迟付款另外收取了违约 金16万元。
(2) 以商业折扣方式销售B产品,不含增值税销售原价为200万元,给予购买方折扣额 20万元,将折扣额另行开具发票。
(3) 因质量问题,A产品发生退货30万元(不含增值税),但尚未收到应退还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
(4) 将自产的C产品一批用于集体福利,该批产品同类不含税市场价为15万元。
(5) 当月购进生产用原材料10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17万元。
(6) 当月购进建筑材料20万元用于装修办公大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 值税为3. 4万元。
已知,甲企业购销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 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甲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缴纳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销项税额=(160 +200 -20 -30) xl7% =52.7 (万元);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7 +3. 4 =20. 4 (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52. 7 -20. 4 =32. 3 (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甲企业财务人员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存 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