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于2008年3月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月,A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其通过保荐人B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显示如下信息:(1)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注:上述“无形资产”项下均为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数据。
(2)A公司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①总经理王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
②财务总监张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财务部副经理;
③董事会秘书吴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全额出资的D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C集团和D公司领薪。
(3)本次拟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下同),发行价每股l0元,募集资金6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除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外,其余部分将用于间接投资参股证券公司和申购新股。
(4)拟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根据A公司与E承销商签订的包销意向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为l00天,E承销商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的净利润指标、现金流量净额和营业收入指标、发行前股本总额、无形资产的数额,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A公司相关董事的兼职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A公司拟发行的股票由E承销商包销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其承销期限和包销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A公司的存续期限是否符合首发股票并上市的公司条件?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