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9年5月,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80万元的购货合同。合同约定:2009年6月1日B公司发货,2009年6月10日A交付货款。B公司如期付货,但A公司却未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2009年6月20日,B公司上门催讨货款,A公司借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拒绝付款。此后,B公司因为董事会人员调整,公司内部一直处于混乱状态,没有再提起A公司欠款之事。2011年5月10日,由于山洪暴发冲坏了B公司的办公大楼和厂房,2011年8月20日,B公司才恢复正常经营。2011年9月1日,B公司新任领导再次提起A公司欠款问题,准备提起诉讼。B公司新任领导认为虽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但由于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应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经了解,B公司得知A公司的另一债权人D公司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的申请。2011年10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A公司破产。A公司主要的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①2009年5月20日,A公司以自己价值250万元的办公楼作抵押,向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3年;
②2009年9月30日,A公司又以该办公楼作抵押,向建设银行贷款150万元,期限1年。因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贷款,建设银行已于2011年2月1日向法院起诉,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③D公司为A公司债务的保证人,在2010年4月1013曾代替A公司清偿债务65万元,但D公司在2010年4月20日曾欠A公司债务50万元,D公司向管理人提出行使抵销权,抵销对A公司的50万元的债务。
⑤上述用于抵押的办公楼拍卖价款为25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工商银行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为什么?
(3)D公司能否行使抵销权?为什么?
(4)建设银行享有的A公司抵押财产的债权是多少?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