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9年5月9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商品,拨出材料共计60 000元。5月20日,商品加工完成,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8 000元,增值税为1 360元,该批商品收回后将用于销售。5月22日,甲公司收到该批商品,并支付运杂费500元,商品已验收入库。甲公司该批商品的入账价值应为( )元。
A.60 500 B.68 000
C.68 500
D.69 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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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