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机械制造。甲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有关资料如下:(1)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A公司购入一栋厂房,售价为12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取得厂房后,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将厂房出租给8公司,租期为2年,每年租金为100万元,于每年年初收取,2020年12月31日到期。
2019年1月1日,收到当年租金;2019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2020年1月1日,收到当年租金;2020年12月31日,该厂房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租赁到期,甲公司收回厂房转为自用。
(2)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自X公司购入一宗土地使用权.售价为20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同时甲公司与Y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Y公司,租期为2年。2019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租赁到期,甲公司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不再出租,而是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商品房对外销售。
要求:
(1)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外购厂房的有关会计分录。
(2)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收到B公司租金的会计分录。
(3)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019年年末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4)根据资料(1),编制甲公司2020年年末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会计分录。
(5)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2018年12月31日外购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会计
分录。
(6)根据资料(2),编制甲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