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某是某公司财务副经理,1998年10月,甲某在同学乙某家中得知乙某等人共谋贩卖毒品,听后未予声张,也没有举报。1999年4月,乙某贩毒在火车站被查获,乙某趁人不备逃走,另一人被抓获。当晚乙某逃到甲某家中藏匿,并将乙某交其保管的毒品若干包以及贩卖毒品的非法所得5万元转移保存。后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甲某的行为已触犯的罪名中不包括:( )
A.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B.窝藏毒品罪
C.窝藏毒赃罪
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