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专利权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专利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商誉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5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4)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资人的出资总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章程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议事规则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