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9年真题)甲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存款、贷款、货币兑换、基金管理、资金结算、金融商品转让等相关金融服务, 2020年第二季度有关经营事项如下:
( 1)取得贷款利息收入 53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存款利息 2120万元,取得转贷利息收入 106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转贷利息 424万元。
( 2)销售一批公司债券,卖出价 848万元(含增值税),已知该批债券买入价 742万元(含增值税),除此之外无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上一纳税期金融商品买卖销售额为正差且已纳税。
( 3)购进自动存取款机 5台,每台单价 5.65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支付购买上述机器的运输费 1.09万元(含增值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9%,自动存取款机增值税税率为 13%;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期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 1)计算事项( 1)中甲银行贷款及转贷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2)计算事项( 2)中甲银行金融商品买卖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 3)计算事项( 3)中甲银行购进存取款机及支付运费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