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24年,甲公司发生的与租赁相关的业务如下:(1)2×24年1月1日,甲公司就某栋建筑物的某一层楼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协议,用作日常办公。租赁协议约定:甲公司拥有1年的续租选择权,初始租赁期内的租金为每年10万元,续租期间为每年11万元,所有款项应于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开始日,甲公司评估后认为,不能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
(2)为获得该项租赁,甲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2万元,其中,1.5万元为向该楼层前任租户支付的款项,0.5万元为向促成此租赁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支付的佣金;作为对甲公司的激励,乙公司同意补偿甲公司0.5万元的佣金。
(3)该租赁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划分为融资租赁的条件,甲公司为租入该建筑物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其他资料:
(1)甲公司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每年6%。
(2)(P/A,6%,3)=2.6730;(P/A,6%,4)=3.4651
(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保持不变,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预计未来期间将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计算2×24年1月1日,甲公司应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2)说明2×24年1月1日,甲公司是否应就该项租赁业务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说明理由。若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3)编制2×2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该项租赁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