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和龙公司与瑞琥公司签订液化气买卖合同。约定液化气单价每吨150元,共60万吨。履行期限从2003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每月交付2万吨。双方因疏忽未约定付款时间、方式和履行费用的负担。合同签订后,瑞琥连续向和龙供货四个月,总计8万吨。但和龙未付款,瑞琥要求和龙支付前四个月货款,同时要求以后每送一次支付一次货款;同时,和龙应负担瑞琥前四个月给和龙送气的运费两万元。和龙拒绝。请问瑞琥是否有权停止送货,运费由何方负担?( )
A.瑞琥有权停止送货,和龙承担运费 B.瑞琥无权停止送货,和龙承担运费
C.瑞琥有权停止送货,瑞琥承担运费
D.瑞琥无权停止送货,瑞琥承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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