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沿海城市,2018年12月底,拟新建一个1级堤防的海塘达标工程,合同估算价为8000万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并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除了主体工程外,项目建设内容还含有配套的绿化工程,由于设计图纸进度问题,绿化工程部分以专业工程暂估价350万元的形式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2019年1月,发布的施工招标公告中主要内容有:
1.由于本次含有配套的绿化工程,本次要求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某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也是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因未携带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在当日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向其售卖招标文件,于次日就直接向当地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拨打了电话进行投诉。
问题:
1.何谓联合体投标?对组成的联合体资质有什么规定?
2.试简要分析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区别,本案例中绿化部分采用专业工程暂估价形式是否妥当?
3.招标公告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4.该授权委托人是否具备投诉主体的资格?就本案例,试分析质疑和投诉的关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