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中心区的一个拟改造地段,占地41.1hm2,现状基本为工业,其中有少量质量完好有历史保留价值的工业厂房,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该地段拟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居住用地要求进行改造。地段北侧为保留的工业用地,现多为机械工业。有噪声干扰;西侧为地方铁路;南侧已建成十年的居住区,配套公建明显不足(地段现状见附图)。 已给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用地情况、规划性质、边界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2.建筑限高、建筑后退及间距规定。
3.容积率与建筑密度指标。
4.小区绿地配置要求。
5.市政公用设施及道路的配置要求。
6.地块内应保留的市政设施。
7.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给定的该地段规划设计条件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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