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五)2009年3月30日,浦口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本局征管科发来的内部工作移送单,反映辖管户南京某科技公司虚构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金额404957.26元,税额68842.742元;同时违法购买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全部为南京某公司虚开,涉及税款100000.02元。另外,还查明该公司应纳税额为1.1亿元,因为瞒报而少缴税款1800多万元。当税务机关去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单位人员暴力抗缴。根据上述内容,回答题:如因为案件调查困难,本案到2011年3月才进行审理,根据《刑法》的规定,南京某科技公司构成( )。 A.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逃税罪
D.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E.抗税罪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