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张女士为A市甲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管理人员,她从2016年12月份开始建立家庭消费电子账,12月份从甲超市购买了下列商品: (1)高档粉底液一盒,支出400元。
(2)白酒1000克,支出640元。
(3)食品支出1010元,其中:橄榄油2500克,支出400元;淀粉1000克,支出10元;新鲜蔬菜50千克,支出600元。同时她对部分商品的供货渠道和价格进行了追溯,主要数据如下表:
商品 项目 |
高档粉底液 | 白酒 | 橄榄油 | 淀粉 | 新鲜蔬菜 |
供货方 | 13市化妆品厂 | B市白酒厂 | A市外贸公司 | A市调料厂 | A市蔬菜公司 |
供货方式 | 自产自销 | 自产自销 | 进口销售 | 自产自销 | 外购批发 |
不含增值税的供货价 | 300元/盒 | 260元/500克 | 60元/500克 | 3元/500克 | 3元/500克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高档粉底液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甲超市销售给张女士食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张女士购买高档粉底液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5)计算张女士购买白酒支出中包含的消费税税额,并确定消费税的纳税人和纳税地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