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曹某在1965年将民兵训练时使用剩下的子弹217发私藏家中床下的旧皮箱中。直到2004年3月,小偷甲进入他家偷东西时发现并将子弹偷走。后小偷甲被警察抓到,供出子弹出处,曹某案发。曹某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犯罪,但是已过追诉时效
C.构成私藏弹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D.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1965年的法律并未将私藏弹药规定为犯罪,所以不应该追究曹某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